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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友情提示
1.填报志愿前应了解哪些信息
(1)要了解高校办学条件和水平
从学校的隶属关系来看,有的是国家部委所属大学、有的是省市所属大学,由于隶属关系不同,其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招生范围等都有所不同,办学水平也有所不同。除了看隶属关系外,还要从一所大学是否是“211工程”学校,是否是“985工程”学校来分析。目前在我国,30多所进入“985工程”高校都是出类拔萃的高校,而进入“211工程”的高校也仅有百所左右。此外,学校的师资水平和重点学科的数量,是学校办学水平的直接体现。代表师资水平的数据包括院士和大师级人物的数量、作为未来院士预备队的“长江学者”的数量、博士生导师的数量等等。国家重点学科是经教育部对各个学校相同学科进行严格评审,将排名前一、二名的命名为重点学科,由于重点学科周围必然有一个高水平的相关学科群作支撑,因此,重点学科越多,说明这所学校的办学水平越高。
(2)要了解各专业的内涵
选择专业不能仅看哪个专业名字新潮、前卫、好听,而应该对专业的内涵进行深入了解。在咨询时一定要认真咨询专业的课程设置,将来在哪些领域就业,以往就业率如何,未来的社会需求怎么样,招生计划多少,过去几年的录取情况,以及这个专业的历史沿革,学科水平,所在学科是否具有硕士点和博士点,这个专业有哪些名师等情况。
(3)要了解近几年录取分数线
每个学校每个专业都有一定的分数要求,成绩达不到分数线是不能被录取的。但高校每年的录取分数线以及各个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都不是在录取前人为划定的,它是由这所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报考这所学校的人数以及报考这所学校考生的高考成绩等多种因素决定的,是经过招生录取这一环节自然形成的结果。报考的人数多于计划数而且成绩又高,那么录取后的最低分数线就会高,反之则相反。因此,以往的录取分数线情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4)要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每年的招生政策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填报志愿前,考生要认真了解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对其中录取规则等核心问题加强研究和咨询。录取规则包括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等内容,也包括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与录取相关的要求。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招生改革的需要,选拔到更加适合高校培养要求的学生,同时也使学生能从多方面展示自己的才能,我市将逐步构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
高校招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内涵主要包括高校对学生的学业多元评价和非学业多元评价。市高招办依据基础教育部门建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高校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提供了条件。为便于高校录取操作,我市将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归总为学业评价部分和非学业评价部分,学业评价部分包括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课程修习情况3项内容,非学业评价部分包括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奖情况、技能特长认证、遵规守纪情况、健康状况等5项内容。录取时,高校将依据电子档案中呈现的学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内容,对考生进行多元评价。对于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对学生的其他评价内容,也一并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今年,坐落在本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在调档、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优先照顾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对于本校的一些特色专业,高校可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相关要求。
这里所称的“高考分数同等”不等于“高考成绩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数在同一分数段内,如500-509,510-519等。具体分值由高校自主确定。
2.填报志愿需处理好的关系
(1)家长意愿与考生志向的关系。高校的教学活动是分专业进行的,所以考生选报的专业可能会对自己以后的择业和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家长对此也格外关注,不经意间,往往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子女,而忽略了考生本人的志向,这是不可取的。在充分考虑考生本人特长、爱好、志向以及高考成绩的前提下,全家共同协商填报志愿是不错的选择。
(2)本市院校与外埠院校的关系。从招生计划数看,外埠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占计划总数的46%左右;从招生院校的所数看,外埠院校的比例占全部在津招生院校的90%以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采取内外适当兼顾的原则,不要只注重招生院校的地理位置,而忽略招生院校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就业去向等多种因素。考生“扎堆”报考本市院校和“热门”地区院校,使这些院校录取分数大幅升高,考生可能会因此失去一些录取机会。在本科二批A阶段或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如果院校线上生源不足,还可以享受降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这项政策为积极考虑外埠本科院校志愿的考生提供了机会。希望广大考生既积极考虑本市院校,又充分照顾外地院校,既积极考虑坐落大城市的高校,也充分考虑大城市以外的高校。
(3)院校与专业的关系。既能选择填报自己想往的院校又能选择填报自己喜欢的专业,当然是比较理想的,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然而,许多考生总是要面临在理想的院校和专业之间选择的矛盾,是院校志愿重要还是专业志愿重要?对于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关键在于考生本人的志向和爱好。有一点提示供考生参考,就是在通常情况下,相对高分的考生要兼顾院校和专业,相对低分段的考生偏重于选择院校。
目前高校教育改革逐步从培养单一型人才向培养复合型人才转移,高校的专业设置也在不断调整,新增专业很多,原有专业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且有些高校在招生时已不再分具体专业,而是按大类进行招生。因此,考生在选报院校和专业时一定要结合个人的成绩,不可固执一端。
(4)热门与冷门的关系。要客观对待冷、热门院校(专业),热门院校里有冷门专业,冷门院校也有热门专业。今年录取为热门专业,四年毕业后也许成为冷门专业,关键是要看自己的兴趣和今后的发展志向。
(5)个人愿望与服从志愿的关系。考生的志愿充分反映了个人的意愿,但是否填报服从志愿则是考生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议考生结合本人情况积极稳妥考虑是否选择服从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中都设置了专业服从志愿选项,其往往被一些考生忽视。在近几年的录取工作中,有些考生的成绩已经达到了院校的录取线,但由于未达到所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又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而被院校退档,失去了录取机会,十分可惜。因此,建议考生积极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增加录取机会。
(6)第一志愿与其他志愿的关系。院校录取工作是分批次进行的,每个批次内的录取工作均是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的。因此,选择好每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就显得极为重要(去年我市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新生中,第一志愿分别占98%和85%)。
填报第一志愿很关键,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二志愿。这些志愿的作用大小,很大程度取决于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方案中,同一批次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是否存在从高到低、由“热门”到“冷门”、降幂排列的“梯度”。如果关系处理的得当,将会大大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7)院校第一专业志愿与二、三等专业志愿的关系。同一院校志愿的各个专业间也应有“坡度”,特别是要注意有些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中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级差”、“专业清”的方式。在以往录取中,有的考生其成绩高于所报考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结果却未被录取,原因是所填报的专业录取分数都比较高,其成绩并没有达到所填报专业的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形成通常所说的“专业死档”。
3.填报志愿应避免的问题
(1)家长意志。有的家长不顾子女德智体诸方面情况,也不顾子女志向与爱好,只从自身的经历,或急功近利,或以“效益”定向,把家长意志强加在子女身上,使考生志愿变为家长志愿。
(2)操之过急。正确定位,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信息,是填报好志愿的基本要素。有些考生和家长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用所谓“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动笔就填,草草了之,很难保证志愿的有效性,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
(3)定位不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是填好志愿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基础,未找准位置就填报志愿,往往有失偏颇,有的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实力,会影响自己的录取机会;反之部分考生和家长不了解录取程序,为了求稳而形成高分低报现象也时有发生。
(4)盲目从众。报考热门专业无可非议,但是盲目地乱挤热门专业就是不可取的了。近年来,考生往往只重视“热门”专业和就业问题,“名牌+热门+不服从调剂”,已成为许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公式,但他们却忽视了填报“热门”专业的考生比较多,竞争也异常激烈,落榜的几率会成倍递增。
4.填报志愿时应考虑的个人因素
(1)志向。各人的志向、理想是激发自己奋发努力的动力之一,也是成就事业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
(2)特长。选择了符合自己特长的专业,无疑在未来的学习、工作中可以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同等条件下,各校各系都愿意录取那些显示出相关特长的考生。
(3)气质和性格。气质对人的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在未来的事业中,每个考生总是要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因此在选择志愿时应考虑学生本人的气质。
(4)职业倾向。在填报志愿前,如果有条件,可以对本人的职业倾向做一个测试。教育部考试中心曾对人与职业相互适应的理论作过实验,提出人与职业、专业相适应的7种类型。即:艺术型、经营型、事务型、研究型、自然型、技术型、社会型。
(5)学习成绩。在激烈的竞争中,学习成绩的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各院校在确定了调档比例之后,首先是以合成总分来调阅档案的。每个考生首先要预测自己能进入哪一类院校的调档线,来确定自己的志愿。各校在录取时,除看德智体诸方面条件外,还要看相关科目的成绩。
(6)性别和身体。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的要求之外,一些招生院校的专业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质往往有其它特殊要求,如性别、身高、视力等限制条件。
5.填报志愿时需考虑的外部因素
(1)经济承受能力:一般说来,读综合性大学、理科院校、外语、财贸等院校,家庭负担要重一些。读这些院校的本科,家庭至少要支付出5000元左右。读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和师范、农林等院校(专业)家庭负担相对较轻。
(2)专业发展趋向:专业趋向即我们常说的“热门”与“冷门”。通常情况下,国家招生数量最大的专业就是社会需求最多的专业,招生数量最小的专业就是社会需求量最少的专业。
(3)毕业分配去向:专业选择将影响今后的生活道路,故选择时最好能尽量考虑这一因素。有的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要去比较偏僻的地方,有的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不能留在大城市,有的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要到离家较远的地方,这些情况考生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6.填报志愿应该有“梯度”
是不是把高分的学校填在前面,低分的学校填在后面就是有梯度吗?例如:某理工类考生高考成绩600分,本科一批第一志愿报考甲大学(当年度该校理工类录取最低分为640分),第二志愿报考乙大学(当年度该校理工类录取最低为590分),两个志愿录取最低分相差50分,应该说有“梯度”吧,而且其成绩也超过了乙大学的录取最低分数,但最终该考生还是没有被乙大学录取。所以,简单地从分数高低来理解和考虑梯度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确的。
那么,何谓“梯度”哪?要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就必须了解现行的录取程序。现阶段,我市高校招生是分批次进行的,同一批次内录取是按志愿顺序进行的,同一志愿条件下再按考生分数排序(即志愿优先),并依据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最终的录取结果。
从近年来我市实际的录取情况看,同一批次的招生院校通常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校,对于这类学校考生只能把它放在第一志愿的位置上,如果把此类的学校填在第二志愿都属不当。第二类是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但缺额不多,尚可招收少量的二志愿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这一类学校中选填第一志愿,这类学校对高考成绩不太理想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时到是一个较好的选择,也是一种相对稳妥的填报志愿方法,一旦达到当地录取控制线就有可能被录取。由于这类学校还可招收少量的二志愿考生,所以估计录取第二志愿时分数会较高,确实有实力的考生可以将此类学校填在第二志愿。第三类是生源严重不足的学校,把这类学校填写在任何志愿都将有可能录取,而且越往前填录取的可能性越大,实现理想专业的机会也更大。由此可见,如果考生按照上述规律,并结合自身情况将三类学校中的任意一所学校选择为第一志愿,从第二、三类院校中选择填报第二志愿的,我们就称其志愿填报的有梯度,反之则没有。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学校的分类在录取之前是没有明确的答案的。因为填报志愿是一项群体性的共同活动,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考生需通过咨询和了解以往招生院校的信息来自行判断或分类。
7.考生为什么要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2008年这些院校录取情况怎样?
我市为鼓励广大考生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对第一志愿报考外地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可以降低10分投档。但考生享受这一政策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是在本科二批院校(含A、B两个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或者是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的考生;第二,该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数;第三,该院校必须同意采用这一政策。
在2008年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中,一些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采用了一志愿降10分的政策,录取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许多线下考生得到了上本科二批院校的机会;部分农业、林业、师范(师范专业)、地质、矿业、石油院校根据有关政策,降分录取了一志愿考生;还有一些考生因享受二级运动员、少数民族、三侨生等政策照顾而被录取,使得不少本科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得以有机会进入本科院校深造。
8.考生志愿确认后不得更改
为减少考生在填报志愿中的错误信息和失误,各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依据考生填写的志愿表,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组织考生进行志愿确认,考生核对无误后,在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负责。考生志愿一经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违反者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这是因为,考生志愿是经过慎重考虑填报的,如果允许某个考生取消或变更其所填报的某个志愿,那么,原有的志愿结构将会发生变化,正常的招生秩序就会被打乱,其他考生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将会受到影响。
9.军事院校招生中的一类专业、二类专业,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
在军事院校招生过程中,为更好地区别不同层次的招生院校,通常将军事院校的招生专业划分为一类专业、二类专业,一类专业一般在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二类专业在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新生。
在军事院校招生过程中,为使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专业的性质,通常将军事院校的专业按培养方向划分为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培养基层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和从事机关工作的各类干部,非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军队科研单位、军事院校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在体检标准、文化分数等方面要求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10.如何报考香港、澳门高校
2009年,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5所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
(1)招生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5所澳门大学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2)报名条件和方式。报名条件:2009年在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读香港12所高校及澳门5所高校。
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采取考前考生自主报名的办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有意向报考以上10所香港高校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高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依据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照内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与其他内地在津招生的提前本科批次高校相同。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2所香港高校均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提出具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3)录取安排
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也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4)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凡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或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签发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赴香港、澳门手续。
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香港、澳门高校一般不需要学生的个人档案,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单位咨询本人档案存放事宜。
提示考生: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11.近三年我市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12.“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要求的含义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要求中“学校负责”是指:招生院校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规则实施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确定录取的考生及其专业,负责对本校录取结果的咨询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招办监督”是指:市高招办根据院校的调档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的情况。
13.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理两类,按照线上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分别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标准。2009年,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我市分文史、理工两类将划定四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4.调档比例和专业级差
调档比例,是指在津招生院校在调档要求中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数与院校招生计划数之间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专业级差,是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通常的做法是: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值就越大。例如,如某考生560分报考某校(该校专业级差为5分),其专业志愿分别为计算机、国际贸易、自动化三个专业,当该生第一专业志愿“计算机”不能满足,他就要按555分的成绩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国际贸易”的考生排队,以确定是否可以被该专业所录取。
15.招生院校调档线和录取分数线
招生院校调档线,是指招生院校为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院校按照文史或理工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调阅考生档案时所形成的最低分数。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高于或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在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分文史、理工类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16.教育部直属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共有七十九所,具体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17.什么是“985工程”院校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科教兴国的战略和江泽民同志的号召,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985”工程共有40所院校,具体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8.什么是“211工程”院校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211工程”的主要精神是: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并可概括表述为:“211工程”就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
“211工程”共有112所院校,具体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