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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378] 天津市 网友 物价局 ip地址:[117.9.136.*] 于2009-07-17 10:12 发表评论: |
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县价格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你提出的静海到天津的客运票价过高问题,我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及去津长途客车票价的作价原则回复如下:静海去天津客运属于跨区域长途客运,依据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汽车旅客运价的函》(津价[2000]557号)文件精神执行,从2000年10月15日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即:将旅客基本运价核定为每人每千米0.10元。另规定:“旅客运输企业可在规定的中准基本运价基础上,根据旅客运输市场情况,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制定汽车旅客运价。”根据这一指导性政策,结合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汽车运价规定》中有关条款“中型座席高一级客车在座席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0%--200%的规定,经测算,静海至天津的现行票价每人12元,没有超出国家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格幅度范围。物价局 2009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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