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张春生同志简要事迹
张春生,男,26岁,共青团员,大本学历,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海滨派出所社区民警。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2008年被评为“宝坻十大杰出青年”。2006年9月27日,张春生在执行解救自杀群众任务时不幸负伤,全身重度烧伤达82%,经多方全力治疗,2008年初重返工作岗位。他没有向领导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克服伤痛折磨,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