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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开区兰坪路禧顺花园19号楼的居民,2005年底开发商在19号楼底商处占用消防通道搭建一处违章建筑,并在小区方向开了一个后门,租用商户将生活废弃物抛弃于小区绿地,并有身份不明人员频繁进出。给我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小区居民财物屡屡丢失,商户经营饭馆冒出的油烟致使居民无人敢开窗户。
鉴于开发商在居民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相关法规的规定,请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南开区政府法制机构及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督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津政令111号)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拆除违章建筑,还居民一个健康安全的居住环境,为我市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做出实际行动,也为南开区政府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作为一名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我将继续关注南开区行政执法的过程和质量,并适时向市执法监督机构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或者有关法制机构的反馈。(网友:南法政)
信息反馈
热心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市容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接到举报后随即派遣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目前正与街道、开发商、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确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予以解决。
南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