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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液晶电视却是‘半成品’,底托、挂架等不少基本配件还要额外收费。”昨日,市民赵先生给本报打来维权热线,讲述了这样的尴尬事。记者调查后发现,液晶电视配件分解收费已是业内行规。
“裸机”玩低价
家住和平区的赵先生向本报反映,不久前,他在苏宁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三星42英寸液晶电视。回家后发现,包装中并没有座架或挂架,如何摆放这台价格不菲的液晶电视成了难题。
赵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记者在苏宁、国美了解到,三星、SONY、LG、康佳、TCL等多种品牌销售的液晶电视几乎都是“裸机”,不仅座架、挂架不是标配,而且信号连接线也需要额外收费。消费者花了上万元购买的液晶电视成了“半成品”,不再花三四百元购买配件,电视根本用不了。
部分商家透露,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电视价格战越打越艰难,将支架、连接线的价格单独计算后,厂家提供的“裸机”价格就能比整机价格便宜不少,从而吸引消费者。
“山寨”配件热卖
液晶电视配件需额外花费,消费者一时觉得难以接受。于是,转购“山寨”配件就成了不少人的选择。
记者在本市多家“山寨”液晶电视配件店了解到,多数配件店的生意都比较不错。一位店主告诉记者,平均每天都有五六个顾客来买“山寨”配件,这主要是因为“山寨”配件价格低廉,几百元才能买下来的原装货,“山寨”配件只需六七十元。
但也有消费者称,“山寨”配件的质量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市民刘先生表示,去年购买了一个“山寨”电视挂架,谁知看了不到一个月,挂架就突然断裂了,幸好电视没有大碍。
拆卖有搭售之嫌
对此现象,市消协常务理事郭祝航表示:“首先,支架、连接线都是使用液晶电视时所必需的配件,因此生产厂商有必要向消费者提供。其次,让不专业的消费者自行选购专业支架和信号线,显然会给消费者增加不少额外的麻烦。再有,部分企业拆分配件销售时,还存在硬性搭售之嫌。所以,从方便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讲,企业不应将完整的电视机拆分成不同部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