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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1月开始逐步实施“4万亿”拉动内需政策以来,全国的基建、道路投资等工程红红火火地展开。6月4日,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其他八部委联合发文,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6月15日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国家启动“4万亿”刺激方案的主要目的就是提振国内经济、刺激国内需求和消费,要实现这一目的,“4万亿”中的大部分当然要消费在国内市场,要购买国货,最起码,在国货和外货性价比相差不大的前提下,“4万亿”不应排斥国货,然而,“4万亿”刺激方案框架内的很多用户在采购过程中却因各种原因热衷采购外货,给国货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无疑,这种做法违背了“4万亿”刺激方案的初衷,这种风气如进一步蔓延也必将使“4万亿”刺激内需的功力大打折扣,因此,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购国货令”的出台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
实际上,“购国货令”与民族主义并无关联,不要动不动就给“购国货令”扣上贸易保护的帽子。在经济水深火热、“国国自危”的艰难时期,世界很多国家都出台了刺激经济方案,而这些方案无一例外不是以拉动本国内需、扶持本国企业为切入点的,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自身经济尚且不稳或难保时,不顾本国企业和本国经济而大公无私地大把撒钱先去救援外国的企业和经济,这种“先扫自家门前雪”的做法也符合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家责任。由此看来,尽管“购国货令”貌似有点小家子气,但却正是国家责任的体现,而且这种责任不仅有益于国内经济,也有益于世界经济。我国现在已是世界上第三大的经济体,我国的经济如果能够稳住阵脚,能够全面复苏,能够进一步的繁荣,必将间接长远有力地拉动世界其他国家的内需,并进而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购国货令”并没有将“4万亿”一网打尽,而是仅仅指向了政府采购项目,“购国货令”首先符合国际惯例——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社长王晓光分析到,各国的《政府采购法》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向着本国的产品,如《美国购买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澳大利亚对环境产品采购更严格,以国家安全、保护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其次,“购国货令”对得起纳税人——政府采购项目用的是国内纳税人的钱,有义务为国内纳税人服务,也有义务让国内的纳税人“近水楼台先得月”。最后,“购国货令”在保障优先购买国货的同时,在广大的非政府采购领域给外货留出了空间,并未封杀外货,因此,“购国货令”并不妨碍外货在“4万亿”方案中分一杯羹。
笔者以为,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和看待“购国货令”,如果我们把“4万亿”刺激方案视为经济低潮中的一艘巨大的希望航母,那么,“购国货令”就是这艘航母的航舵,它可以保证“4万亿”行进在正确的方向上。(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