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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记者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本市个体工商户纳税核定工作将进入计算机定税系统,目前,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已经展开,从2010年起,本市地税管辖的近2万户个体工商户将由计算机定税缴纳税款,纳税人定额税收将更加公正、透明、客观。
据了解,目前本市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其附税,主要是由税务部门根据个体户的营业额估算核定征收的,这种传统的征收方法很难全部准确反映个体户的营业状况,也容易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实行计算机定税征收,不仅可以客观公正反映个体户实际纳税情况,减少定额核定征收的人为因素,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而且可以促进个体户建账经营工作,有利于个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计算机定税系统包括定额项目、纳税依据、营业要素、行业系数等多项指标。从6月份开始,各区县地税局将对个体工商户总户数进行统计,对“自管户”进行行业划分,确定不同行业计算机定税主参数范围。同时,各区县地税局采取下户采集的方式,组织个体工商业户填写《天津市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申报核定表》,辅导个体工商户填写基础信息,完成采集基础资料微机录入工作。随后,税务机关按照不同行业确定主参数值和调整相应的系数,并与2009年实际核定的税款进行比对,使主参数和调整系数的设置更趋于合理。从明年1月份起,地税局管辖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计算机定税的税额缴纳税款。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说,为了更好地开展计算机定税工作,各区县地税局将组织个体工商户进行相关事项的学习培训,积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税负核定后,税务部门还要通过纳税服务网、公告栏对每个纳税户的税负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纳税人与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个体税负核定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讯员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