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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辽宁大学了解到,该校副校长陆杰荣及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杨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署名“陆杰荣、杨伦”的文章抄袭一事已被确认基本属实。但学校方面表示,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杰荣署名仅为帮助学生的论文得以发表,非直接责任人(新华社沈阳6月15日电)。
看了这个“学校方面表示”,觉得很有意味,真值得好好讨论讨论,或许也值得为此写一篇“学术论文”了。
如果“学校方面表示”的这些话,为真实的情况,那只能说明我国论文发表现状的极不正常。一篇论文能否在核心期刊发表,第一重要的,是看论文本身的水平,而不是看论文作者是谁。“看人下菜碟”式的论文发表方式,对于学术而言,具有毁灭性的杀伤力。
如果“学校方面表示”的这些话,并不是我国论文发表真实状况,那就更没道理了。现在被认定抄袭属实了,于是“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副校长只不过是“帮个忙”而已。而如果一直没有被发现抄袭,甚或“不幸”而获得了某个国际论文大奖,那还会信誓旦旦地说,只是“帮个忙”吗?有好处共享、有风险独担,怎么着也不符合基本游戏规则。
而如果,“学校方面表示”的这些话,既是论文发表的真实现状,又违背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基本规则,那就更让人想不通了。会不会发生“第二作者”被罚而“第一作者”无恙的事呢?
这篇“至少有80%内容原封不动复制”的论文,真有点哥德巴赫猜想的味道。(东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