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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群工部:
我有一套梅江“汐岸国际”的住房,今年3月底,经中介公司——21世纪不动产金达店出售,总房款180多万元。我和买方共交中介费3.6万余元,该中介的服务水平很糟糕,错误频出。其一,该中介没有仔细核实房屋的原始单据,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买方要比原定多交7000多元税费。买方很生气,认为是我从中捣鬼,买卖双方产生矛盾。其二,该中介没有尽到提醒、告知义务,导致我的个人所得税税票稀里糊涂地落到买方的手里。买方称,如果我要的话,必须交3000元来换,否则,当我再次买房时可能将凭空损失近两万元。
高女士
□调查附记
21世纪不动产天津区域分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金达店是该区域分部的加盟店。对于高女士反映“中介没有尽到审核义务”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经过协商,已经同意给买方让出1000元的服务费,买卖双方对此表示认可。至于“中介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反映,该负责人称公司服务并无瑕疵,但对于高女士的质疑,未能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
经协调,近日,21世纪不动产金达加盟店终于与高女士达成协议,一次性退还高女士中介费1.3万元,其中的3000元是垫付给买方的税票钱。高女士表示,希望更多市民能吸取教训,也希望中介能完善服务,不要让客户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