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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我们是中山门二号路胜利巷的居民,现我们这片地区面临拆迁问题,但因为历史原因,有半数的房屋至今没有房本,故负责拆迁的并不是拆迁办,而是综合执法,说我们是违章建筑,但我们已经在此生活20多年了,也都有户口本,没有房本,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有房本的每平方米给1万1,没有的每平方米才1千五?这的平房面积大多30-40平米,试问这钱我们在哪能买房子?连楼房的厕所都买不了。我们不想当钉子户,但这样的补助,我们确实无法搬迁,请领导关注!(网友)
[752377] 天津市 网友 ip地址:[218.69.0.*] 于2009-07-17 10:10 发表评论: |
热心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区综合执法局正在积极与区建委协商,力争拿出解决该地区拆违的合理办法,正式被拆迁户的实际问题,妥善加以解决。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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