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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最早的大港和塘沽的公交是塘沽公交公司的131路,是什么情况使得个体的公交出现的?
2.既然有了国营的131。客管部门为什么还发放个体的营业执照?
3.个体的路线和国营131的重合度接近100%,这种情况合法吗?
4.塘沽公交公司为什么要为政府的滥发运营执照和监管不力买单?
5.如果个体被塘沽公交公司收购后,以后如果出现新的个体怎么办,难道也要被收购吗?
6.131是在688被收购后开始遭到个体骚扰的,大港区政府是否意识到了688的收购给其他正规公交线路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使得个体的非分要求更容易得到满足?
尊敬的区长,我是在无法忍受个体的超载、素质低下、乱闯红绿灯等致乘客生命于不顾的情况下向您提出如上问题的,希望得到您的认真回答(网友:王洪)
信息反馈
我局针对王洪网友在“集思广益、汇聚民智——我为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做贡献”专题中提出的关于“是谁导致了131路今天的局面”问题,做如下答复;
1、公交131路原批准线路为塘沽—咸水沽—大港,目前公交131路运行的12部新车途经地为港塘路。个体客运车辆审批线路的途经地为港塘路,一直未变;
2、公交131路与个体客运班线车辆审批的部门不同,批准的途经地也不同,公交车辆由市客管办审批,客运班线车辆由市交委运管处审批,这是当时管理体制造成的;
3、个体运营线路途经地为港塘路,公交131运营线路为塘沽—咸水沽—大港,是公交改变了原有运营线路;
4、塘沽公交公司是否收购个体客运车辆是由该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和运营实际来决定的,其它部门和单位只是协助其工作。政府不是发证机关,故不存在滥发运营执照问题。大港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公交131路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该问题。区信访办、区交运局鉴于公交131路隶属于塘沽区,且个体客运车辆中半数车辆所辖地为塘沽区,个体经营者绝大多数为塘沽区人,无大港区人的情况,曾多次前往塘沽区相关部门协调此事,争取其支持,早日从根本上解决此矛盾问题;
5、塘沽公交公司如收购了个体客运车辆,港塘线一旦出现“黑车”非法运营行为,塘沽、大港两地管理部门一定会充分发挥职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维护港塘线运营秩序;
6、公交131路与个体客运车辆运营矛盾由来已久,并不是688收购后才开始出现的。688收购是市政府做出的英明决策,通过收购: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津港线运营矛盾问题,促进了社会稳定;二是津港线实现了“公交运营、统一管理”的良好运营秩序;三是广大群众得到了舒适、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总之,港塘线运营矛盾是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等历史原因造成的。今后,区交运局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个体客运车辆管理,规范经营者运营行为,维护正常运营秩序。
大港交通运输管理局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