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红梅道上的联华停车,将非机动车道画上停车线,迫使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绝对算妨害公民人身安全,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请相关部门治理。
信息反馈
红梅道上确有停车场一处,红梅道停车场(1700392),经营单位为联华公司,占用红梅道北侧非机动车道顺行停放。由于附近居民区配建停车泊位不足,为缓解停车难问题,联华公司07年申请在红梅道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并经交管局审核后,由交管局设施处在红梅道上施划了停车泊位线。为此交管局找到联华公司制定以下方案:1、从即日起,停车场严格按照审批的四至范围停放车辆,不能超范围经营。2、停车场管理人员在早晚高峰时段,加强巡视引导车辆进出泊位通行,防止发生事故。
交通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