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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凭啥不公布造假者名单?
继重庆石柱县副县长汤平之女民族成分造假之后,重庆市高考文科第一名何川洋更改民族成分的事实再度引发广泛批评。然而,他们只是重庆31名“假民族考生”中的两名,对于另外造假的29人,重庆市联合调查组一直讳莫如深。重庆市招办一位负责人表示,市招办将不公布这31名考生的名单。他说:“不对外公布是我们联合调查组研究决定的。”
好一个“研究决定”!联合调查组似乎可以置民意于不顾,随意运用公权侵害群众的知情权。殊不知,不公布造假者名单,就是在维护高考造假者的利益,就是在妨碍高考公平和制造新的不公平。不对外公布造假者名单,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联想和揣测:没有被揭穿的造假考生,与汤平之女和何川洋相比,有没有更深的背景?其父母有没有更大的权力?这里面是否隐藏了更多的腐败现象和幕后交易?教育系统官员的子女是否也身在其中……
目前,牵涉何川洋民族成分造假的巫山县三名官员已被免职或停职。然而,许多参与造假的官员仍然未被追究。当两名被公开的高考造假者受到猛烈的舆论抨击和行政处理之时,另外29名考生造假的有关责任人却依然躲在“避风港”里。同样是造假,只有两人被曝光,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大事化小”的模糊处理只会形成这样一种印象:造假的代价不过如此。这怎能阻止一些人继续造假的脚步?
造假事件处理走向何方?
重庆今年高考文科第一名何川洋等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最后将被如何处理,当地至今没下文。在亿万人瞩目之下,何川洋等人向何处去,早已不仅是这31名学生能否升学、31个家庭是非荣辱、重庆市高考管理成败优劣的问题,而是关涉能否有效遏制高考造假之风、教育领域的道德滑坡能否扭转、社会公平所受到的侵害能否得到补偿。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何川洋等考生显然已不具备被高校录取的资格。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今年4月发出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分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的考生,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何川洋作为唯一志愿填入高考志愿书的北京大学,近日对他作出了不予录取的决定。相反,对于31名考生的录取资格问题,重庆有关方面至今保持沉默,表明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心存疑虑。有的教育学者认为,处理了家长后,没必要对考生处理太严。这些都反映出对待高考成绩造假问题的复杂心态。
如果法规有可以从轻处理的空间,同时又无损于社会公平正义,对这些考生从轻发落未必不是选项。但眼下的现实是,如果不作严肃处理,国家政令的严肃性必将受到损害。从社会效果看,会助长一种社会心态:看来造假是一种成本不高的赌博,大不了加分不成,家长担责,考生并不会受到影响。媒体报道的何川洋及其家长对造假事件的推诿态度,更令人对“从轻发落”的后果深感忧虑。
对于31个年轻人来说,造假行为被揭发出来未必不是好事。与被高校录取相比,他们当前面临着另一场更重要的人生考试,即如何面对自己诚信的缺失。社会期待他们发自内心地建立起对于诚信的信仰,勇敢地承认和纠正自己的过错。无论对于造假考生本人还是对于他们家庭乃至全社会来说,依据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问题,无疑都是苦口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