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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7月22日上午(星期三)上午9时全体会议
1、审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2、审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08年赈灾慈善捐助情况的报告。
7月22日下午(星期三)2时30分全体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0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天津市2008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23326427、2332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上午8时30分或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请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200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