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尊敬的区长,我们是东丽区东丽湖天水国际村的业主,我们真诚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给予高度关注,现将情况向您反映如下。
天水国际村位于东丽湖西堤外茶金弯路,与东丽湖旅游局和派出所在同一方位,开发商为天津市天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我们这些业主在1999年购买了天水国际村的住房,入住后共有36户居民至今无法正常生活。主要的问题是:
1.没有正常的生活饮用水和生活用电,小区内至今使用的还是临时水电。
2.没有正常的天然气,我们每日做饭只能使用灌装煤气。
3.开发商承诺的地热供暖至今没有落实。
4.开发商在小区内有违章建筑一间,面积30平方米,和两处违章棚亭,面积5平方米。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开发商在还没有完成配套设施的情况下便将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业主。我们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这些开发商也都应是明知的。就此事我们也曾多次和开发商交涉,并向有关的部门和领导反映,但时至今日也未见解决。
在当今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滨海新区也在如火如荼的开放建设之中,东丽湖的周围也相继盖起了东丽湖万科城和朗钜等商品房住宅小区。市政府也越来越关心居民的住房和生活问题,但我们却仍然生活在临时水电、没有暖气的房屋里,这是与党中央、市政府的爱民政策极其不符的。我们认为同样是生活在东丽湖,我们应该和其他小区的业主享有同等的生活条件,能够使用正常的生活水电等配套设施。我们作为购房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可以挡风遮雨的房屋,还要能正常生活,而生活最基本的就是要有水有电,有燃气设施。这些设施也绝对不应是仅仅有就可以了,还要能正常使用,而不能是临时的水电。但现在我们广大天水国际村的居民所面临的问题却是我们被开发商欺骗了,他们一直在用临时水电来愚弄我们。我们广大业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向您反映我们的情况。我们很需要您的帮助,您知道吗,因为这事关我们这些百姓的正常生活,请您帮帮我们吧!真心希望您能看看这封信!
联系电话:15122565588 ( 网友:天水)
东丽湖天水国际村全体居民
[763196] 天津市 网友 于2009-08-04 11:17 发表评论: |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答复。经核实,天水公司在没有完全配套的情况下,将所建的18栋连体别墅从2001年开始销售,到2002年基本销售完。经查房屋销售协议,天水公司承诺:暖气,每户提供一个大田燃油锅炉;煤气(供应方式)每户一个煤气罐;上水、下水进住即通;供电进住即通。之后,又签订房屋补充合同:承诺提供天然地热温泉、暖气、煤气设备、国际卫星电视等。由于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中未履行协议,造成部分配套没到位。为保证业主入住基本的生活问题,其开发商天水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找到当时的水库管理处,通过协商在局办公楼处引电和水到别墅,这样可以解决业主基本的生活用电、用水问题。同时,他们的物业公司在别墅北侧建了一间临时公建用房,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在里面安装水截门,主要用于水、电设备的管理。2008年7月份,别墅部分业主反映有关水、电、气等配套问题。根据他们反映的问题,我们曾与部分业主进行过一次座谈,相互沟通和了解情况。与开发商天水公司副总经理蒋亚力及下属的物业公司经理邓亮进行过多次协调,但在实质性问题上没有进展。而且,部分业主(主要是王玉秋)到天水公司,要求解决协议中的部分配套问题,也没有得到答复。 鉴于天水国际村别墅部分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证业主基本生活的水电使用,同时鉴于开发商未履行购房合同承诺内容,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以彻底解决问题。 东丽湖管委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