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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1月购买美乐里商品房一套,开发商名称为金河置业公司,当时承诺09年3月份交付使用,业主入住。可到期未交付,购房业主找到金河置业公司,金河置业以书面形式发给每户一份承诺书,内容为公司承诺最迟在09年8月底交付使用。可到现在配套设施还未到位,房屋被法院封存,再次找到金河置业公司对交付使用的时间没有明确说法,在购房者当中有准备结婚的,结果已经延误婚期,还有把原有住房卖掉和借钱买这套房子的,针对逾期不交房对于购房业主造成的各种损失怎么解决?哪个部门能够解决目前问题?希望区政府尽快解决此事,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网友:美乐里购房户)
信息反馈
美乐里购房户: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会尽快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协调开发商争取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于给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咨询司法部门,走司法程序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后感谢您对南开区科学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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