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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您好!
我是河西区友谊路街平江南里5号一楼的住户。原我家自己在二楼的阳台下搭盖了一个橱房(长和宽分别超出二楼阳台30公分左右),2006年为配合全区创卫,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规定和要求将自建背影缩进。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由于街道办事处的相关人员工作虎头蛇尾,至今,我们那排楼只有我一家按要求折改了,其他的都未动,且还有新搭建的。不仅如此,当时街道的工作人员在动员其他住户折改时,是以我家带头折改为由做工作,然而靠马路的那排楼的住户也随之对自家的背影做了折改。问题是我们那只有几个楼,有改的,有没改的,且改了的住户现在都在骂我家。弄的我们心理很不舒服,也很委屈。我家是这个小区30年的老住户了,由此这几年一直背着骂名。
就此事我也曾多次找到街道办事处,我的要求是要么一视同仁,要折改都改,我没意见了,要么将我折改的费用给予补偿(原来盖的时候花了3000元,折改花了2500元)。但相关部门给我的答复是:1、补偿不给;2、我们的整改还没有结束(奥运会开完一年了)。去年初找到区信访部门,至今没有下文,今年初又反应到市信访办,但还是没有下文。今天在北方网上看到了这个平台,就想借此瓜一下我的问题,希望能得到一个让我相对满意的答复。(网友:小韩)
[760703] 天津市 网友 于2009-07-31 09:12 发表评论: |
热心网友:您好! 经查,在2006年我区创卫中,友谊路街将您搭建的违章拆除,并由您自行做好封堵。由于拆除部分属于违章,按照政策不给予补偿。您反映的还有违章未拆除问题,友谊路街已经开始按照第二轮市容环境整治的标准和要求逐一进行拆除。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09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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