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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6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县供销商厦对过惊现一具男尸体。陵县公安局接警后,刑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案发特点,迅速做出部署,立刻在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同时在死者遇害处周围的各摊点展开了严密调查走访。
在走访麻辣串摊主刘某时,办案人员了解到:5月5日晚,有一名男子在刘某摊位喝酒,结账时没有钱付账,刘某与其讲理时,一个经常来吃麻辣串的年轻人与该男子发生争执,年轻人嫌疑迅速升级。
在接下来的走访工作中,办案干警先后获取了三条重要线索:一是犯罪嫌疑人基本特征是身穿白衬衣、二十多岁;二是该男子曾搭乘过一辆贴有“华宇”装饰的单排小货车;三是通过追踪该货车,初步查确定该男子居住地是陵城镇西赵村,且名字中带有“国”字。经顺线追踪,陵城镇西赵村村民蔡某成为本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在德州市局技侦支队、天津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潜逃至天津和平区的蔡某最终被抓获归案。
经查,5月5日晚,蔡某在陵县商业街麻辣串摊子喝酒,酒后因替麻辣摊主刘某打抱不平,与受害人聂某发生争执,随用啤酒瓶击打聂头部,后用拳头、脚击打,致聂某舌骨骨折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