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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环保厅网站上曝出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潜规则——普遍要收“押金”一两万元,该局干部职工严重超编。该局否认截留挪用排污费发工资。
>>省厅
证实收钱进人问题
6月18日,一人自称是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在湖南省环保厅网站发帖投诉:“凡新进来的人员都必须借给局里一万元,说好连本带息归还。可过去了近八年,说不还了!”“向长进2002年调任该局局长,当时我局只有工作人员不到50人。因我局环境监察中队是自收自支编制,向利用这空子,每年大量进人,一大批下岗的甚至无业人员都进来了。现在我局是117人了。”
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7月22日对此做出回应:“经查证:溆浦县环保局进人收钱的问题确实存在,但这不是向长进到任后才规定的。早在1999年就规定:凡新进环保局人员每人必须向局里交1万或两万元押金或集资款。向长进于2003年6月到任后一直沿袭前面做法,但给新进人员都出具了借据。”
>>局长
透露收款50万
记者近日赴该县实地采访。受访者小赵说,他在县财政交了一万元的集资款后,就开始在环保局下属的监察中队上班了。条件很简陋,工作很轻松,就是工资低,每个月100多元。多人证实,局长侄儿向祖国在麻阳水中队,进来时一分钱没有交。罗淑娟,原是在外打工,现在环保局上班,拿着基本工资,自己却在县城开店卖眼镜;黄细珍,原下岗多年,后进入环保局,也拿着工资,但从不上班;覃定刚,原在县城做服装生意,后进入环保局,现开着饭店,从不上班;陈华平,3年前开始做生意,从不上班。
6月,有人将此事举报到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7月22日,监察室答复:溆浦县环保局给新进人员都出具了借据;黄细珍、覃定刚、杨金花、罗素娟四人都是由当时的县主要领导签字,经环保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调入或新进的。
局长向长进接受采访时说,一万元的集资款还在局里,总额约在50万元左右,“将来肯定是要退还的”。他解释,当初收取这个钱只是“借款”,因去年监察大队中队职工工资由局里负担,“我们怕发不了工资”,才收取这个钱,如今局里所有人员工资由县财政负责,今年开始进人也就不收钱了。
喊冤自称超编不多
如果说县环保局干部职工人数多的话,向长进觉得自己很冤。向长进告诉记者:“国土局至少五六百人,农业局1000多人啊。”向长进说,局里共有117人,其中退休人员8名。“人员并不多,很合理。”
据了解,县林业局13个党委成员中,有7个副局长,2个局长助理。现在职干部职工1118人。类似公安局、水利局等,副局长也都有6个。有当地干部笑称,每当全县召开科级干部以上会议时,礼堂里黑压压一片,人数在1500人左右。“原来我们县有这么多的领导干部。”
>>知情者
怀疑截留排污费
溆浦县环保局,其经费来源有两大块。一是县财政拨款,二是收取的排污费,县财政每年给环保局拨款100多万元。向长进称,“财政拨款近200万元,基本能够满足人员的工资及办公经费”。事实上,环保局每名员工工资2万元左右,117人少则要200多万元,还不包括办公经费。县财政的拨款是不够的。
那么,职工的缺口如何补上呢?据知情者称,当地一家大型化工企业每年排污费240万,2006年起就归地方收取,因此环保局有了资金保障,局里才敢大量进人。据了解,该局实际编制只有20多人,超编的人数约在80人。
按有关规定,溆浦县每年收取的排污费,有60%返还县里,而溆浦县每年排污费收取金额达400多万元,该环保局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吃排污费呢?“没有,我们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局长向长进称。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也称,该局在排污费的核定、征收与管理上比较规范。但是,记者拿到的《2009年溆浦县环保局目标管理责任书》称,全局总任务158万元(除去一家化工企业的240万元)。要求今年完成执法任务为40起,罚款30万元。这份目标责任书违法分解了排污费。
向长进还说,对于排污费,该局有着严格的超收奖励:9个监察中队任务数和超收任务的分成比例为局里50%、中队50%。
超编四倍算“正常”溆浦官场真不正常
湖南省溆浦县环保局只有编制20多人,却超编约80人;交一万元,就可进环保局系统工作;上班很轻松,每周开一次会,值一天班,与领导关系好的,可以领基本工资不上班。对此,这个局的局长向长进却说“很正常!”看起来,在溆浦县,向局长等对这样的事情,见怪不怪。
这件事情的是非对错,不用多说。超编,肯定不对;进人收钱,肯定不对;领工资不上班,肯定不对。那么,为什么向局长的口气还那么硬呢?他的底气从何而来?
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或是记者作进一步采访。不过,透过已经写得颇为详尽的报道,我们不难看出一点端倪——
首先,有“制度保证”。报道说,根据有关规定,环保局监察大队及中队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并没有明文核定其人数要求。也就是说,环保局有编制限制,下面的监察大队、中队却没有。还有,早在1999年就有规定:凡新进环保局人员每人须交1万或两万元押金或集资款。向局长不过是照章办事罢了,所以“很正常”。
其次,有资金保证。报道说,2005年、2006年是溆浦县环保局进人的高峰期,这两年之所以进人如此之多,主要是因为当地一家大型化工企业的排污费划归当地管理。环保局的钱袋子鼓了起来,对外,收得到排污费;对内,发得出工资奖金。养冗员,向局长养得起,所以“很正常”。
再次,有“组织”保证。向局长底气十足,这一条最重要。请看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的调查结果:黄细珍、覃定刚、杨金花、罗素娟四人都是由当时的县主要领导签字,经环保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调入或新进的。向局长说:“都是县里分配过来的。”真是一语道破天机。这几个光拿
工资不上班的主儿,有县主要领导的签字,有来头;让他们占着茅坑不拉屎,还是“党组集体讨论同意”的。向局长不过是执行上级和组织的决定罢了,所以“很正常”。
有时候,有个别人做一点违法违规的事,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正是像溆浦县环保局这样,长年累月,上下一心,干着违法违规的事。其主要领导,非但不以为耻,还振振有词,觉得“很正常”。这样的集体行为,比起个别人的违法违规来,危害要大得多。
可以说,溆浦县环保局任意超编的行为,已经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用人环境,相信已经着手调查此事的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会依法认真处理。我们当然希望,这种行为在当地只是个案。可是,向局长的一句“很正常”,又让人不得不怀疑,类似行为在溆浦会不会很普遍呢?要查清楚这个问题,光靠湖南省环保厅监察室,就不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