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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泰安道上和平保育院后门院墙上的绿化植物已影响行人走路,请问:哪个部门负责整理一下?(网友:王建岩)
[768469] 天津市 网友 于2009-08-13 09:50 发表评论: |
王建岩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8月11日下午4:20分局领导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了勘察。该绿化植物种植在和平区保育院院内,根据《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该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由和平区保育院负责。我局所属和平区园林绿化监理所已于8月12日上午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向该单位做了通报,并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和平区保育院尽快对所属绿化植物进行修剪养护。 感谢您对和平区绿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和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09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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