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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近日转载《重庆晚报》报道称,乘客刘女士赶时间去参加一个活动,却没想到自己花全价1298元买的机票竟然上不了飞机——因为飞机满员了。记者从当事的航空公司了解到,航班超售是公司惯例,而且也是整个航空业惯例。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机票超售的投诉有不少,最终往往伤害的都是乘客的利益。
“机票超售”可以最大限度减少飞机的座位虚耗,放大可销售座位数,本来是一种“国际惯例”。但是人家还有“配套惯例”,一是航空公司会提前告知,这样的机票买不买由乘客自己决定;二是都有明确的赔偿标准,万一乘客不能登机,一般会主动给予乘客现金赔偿或升舱服务。但我们的乘客,很可能只遭遇到前一个的“国际惯例”,而很难享受后一个的“配套惯例”。头两年还有这方面的诉讼官司被媒体报道过。
国际惯例,是一种协调平衡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利益的游戏规则。凡是成熟的、运转良好的国际惯例,基本都是双赢结局——既顾及了商家利润,又照顾了消费者利益。而我们一些商家所捧出的“国际惯例”法宝,多是他们自己定的消费潜规则。它们之间的一个最大不同是:“国际惯例”多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而“潜规则”多只能是“地下”操作。
学人家的“国际惯例”,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能“水土不服”,并不是所有惯例都能全盘照搬,有些根本不适合国情民情。二是合用的惯例,请一定要“学全了”。别到了咱这儿,演化成了散发着霸王条款味道的“国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