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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630] 天津市 网友 大港实践办 于2009-08-27 14:55 发表评论: |
大港区交运局针对freenessmuo网友在“集思广益、汇聚民智——我为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做贡献”专题中提出的关于“大港区出租车乱收费”问题,做如下答复:一、目前,天津市尚未出台区域性出租车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对于大港区域性出租车定价问题无法可依,因此,大港区域性出租车价格只能是市场协商价格。二、大港区域性出租车至今没有纳入天津市出租车的管理,因此目前安装计价器时机不成熟。三、大港区域性出租车管理问题,不仅仅是区政府和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在市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建议和提案,期盼区域性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出台,相信有了明确的法律、法规,出租车的管理,如安装计价器、统一门标、统一车身颜色等问题,将迎刃而解。让我们共同期盼天津市尽快出台区域性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大港区交通运输管理局2009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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