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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被视为获授权可批评学生,可解决目前不敢管、不敢批评教育学生的怪难题。(8月25日《广州日报》)
继提高班主任待遇后,教育部又发文授权班主任批评教育学生。乍一听真让人感到诧异:班主任批评教育学生还用教育部授权,难道班主任一直在“违规”?
有网友说“老师批评学生天经地义,这个问题本身就很可笑。”这个问题真可笑吗?怪规定大多来源于怪现象,时下学生越来越难管是众多老师的共鸣。这源于物质条件优越娇生惯养的学生越来越脆弱,甚至一点打击就会做出离家出走等极端行为。并且学生和家长“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有些家长孩子出点问题就不依不饶,搞不好教师就会遭到主管部门严肃处理。鉴于此,“聪明”的老师谁不愿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
问题在于,这种畸形的教育现象对学生的成长极为不利。老师负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其中本应包括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力,而教育部“多此一举”地强调这一点恰恰说明师生关系异化的普遍性。笔者认为,教育部既然发文“授权”,不如规定得更细一些,让老师们真正有章可循,避免把握不好分寸。
比如,《规定》中说明班主任可以批评教育学生,那么任课老师就没有批评教育的权力吗?而批评教育的“适当方式”有标准吗?这些具体问题不解决,恐怕教师们依然心里没底。
说到底,《规定》只能缓解教学中的某些冲突,难以改变“变异”的师生关系,“育人”这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显然不能只靠一纸公文。学校、教师同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信任与尊重有待恢复,这需要教师讲究方法,家长理解信任,学校重视学生健康成长而不是只关心升学率,“尊师重教”的传统回归依然任重而道远。 (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