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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户口方面的问题咨询一下公安局:我在上北地区万通上北新新家园买的商品房,今天听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讲,说凭购房合同就可以将户口从单位集体户口迁往购房所在地,并不一定要等产权证下来,请问这是真的吗?盼答复,谢谢。(网友:白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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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天津市相关户口政策,有本市集体户口,在本市其他地方有固定住所的,可迁移至所在地址单独立户。您所提出的“凭购房合同就可以将户口从单位集体户口迁往购房所在地,并不一定要等产权证下来,请问这是真的吗?”的问题,具体要看房屋开发商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后是否向相关部门完成了地名申请审批。当开发商办理相关地址手续后,公安户政管理部门才能在户籍管理系统中建立该地址,才允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您的房屋地址在万通上北新新家园,符合相关规定。如确已搬到所购房居住,可迁户口。
公安塘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