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论坛 | 财经 | 体育 | 时尚 | 地产 | IT | 健康 | 环保 | 滨海 | 保税 | 旅游 | 天视 | 婚嫁 | 家电 | 家居 培训| 不良信息举报
京津冀 | 民生 | 好人 | 理财 | 泰达 | 文娱 | 汽车 | 安监 | 教育 | 亲子 | 红桥 | 高新 | 电台 | 国土房管 |发布系统 |二手房 天津通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新闻中心 > 天津 > 献计策 正文
咨询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http://www.enorth.com.cn  2009-09-09 10:09
[789986] 天津市 网友  于2009-09-28 15:50 发表评论:

  1、按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政府[2001]第38号令规定,“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村民,可以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目前,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30元。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30元,可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你姐姐虽然出嫁依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户口在市区,仍然属于家庭成员。你姐姐的赡养费及你的收入也应计入家庭收入。

  静海县民政局


信息反馈:
网友评论 1 条,查看全部 昵称: 输入答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