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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政策原本是在高房价时代,政府为解决保障性住房而制定的。然而经适房一路走来,也一路争议不断。最近广州就查处了转租经适房的几户业主,责成其立即退还所购经适房,并罚其未来5年内不具备再申购资格。这次执法虽然有理有据,但对家庭贫困得只能靠出租经适房来缓解月供压力的业主来说,“迫不得已”几个字确是无奈之举。而关于经适房的纷争这也不是个案,武汉、广州、石家庄、济南等地都出现过大批经济适用房遭弃购的尴尬场景。
经适房遭遇如此尴尬,原因无非是符合条件的人大多买不起。正因如此,许多房子都流到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手中。而勉强买得起的低收入者,只能陷入这种转租供贷的境地。好政策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这大概是制度设计者始料未及的。也是因此,有专家直接表示应“取消经适房”。难道说取消了,所有矛盾就迎刃而解了?非也。对于贫困者来说,经适房好歹还是近一些的目标。我们总不能因为树叶长得不好而把树连根拔起吧?笔者看来,积极给树治病才是正道。
目前看来,经适房并不那么名副其实。房价越高的城市,经适房价格也会水涨船高。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经适房价基本等同商品房价的笑话。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适房的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也就是说,老百姓只需承担房屋的建筑成本和开发商3%的利润即可。这显然和现实情况相差甚远,首付款高、定价高是许多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问题。至于这背后的原因,经适房对房价的平抑作用大概是很多开发商不愿见到的,从开发商弃拍、弃建经适房也可见一斑。
回到房屋本身来看,低收入家庭恐怕并不期望住上多么宽敞明亮的房子,他们大多数期望的是有套自己能够负担的房子。动辄七八十平方米是很多低收入家庭消受不起的,并且容易让一些人产生权力寻租的冲动。从这个角度来说,茅于轼“廉租房应该没有厕所”的论调不无道理。在买得起与建得好之间,低收入家庭会选哪个不言自明了吧。
经适房出租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违法现象,它后面还隐含着一些让人心酸的事实。从这些事实中我们能够看到这项好政策的弊病所在,如何调整、如何监管需要政府和专业人士来思考,但“民生”肯定是永远的衡量标准。(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