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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你好!我是外地的!父母在大港区官港油建二公司居住!昨天听到父母打电话说起,无业的、没有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只要交一定数额的钱,以后每月可以领到一笔养老金,做儿子的怕老年人上当受骗,所以想请区长在您百忙之中帮我看看这件事的真伪,现在骗人的太多了!谢谢了!(网友:易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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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易国红:你通过http://www.enrth.com.cn专题“集思广益汇聚民智—作为科学发展贡献计策做贡献”咨询无保障老人养老保险问题,大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津政发[2009]22号),规定明确了参保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以及享受养老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并且建立了天津市城乡居民老年人补助制度。
二、参保范围和享受城乡居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的人员只限于天津市户籍的人员。
三、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村或居委会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到街镇劳动保险服务中心核定参保人参保资格后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参保人持该《通知单》到就近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天津银行储蓄所进行缴费即可。
四、享受养老待遇是按照规定达到享受待遇的条件时,参保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村或居委会工作站提出个人申请,由行政村或工作站负责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手续,待遇的发放是通过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港分中心实行社会化发放(即发给领取待遇人员存折,按期到指定银行支取)。
五、我们不知道你的老人的具体情况,也不便做更多的答复,如你想知道的政策更多些的话,你可以通过天津劳动保障网查阅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2009]22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09]22号两个文件。
特此答复
天津市大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