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有关部门一个问题,现在各个社区保障站正在发售养老保险,我看了前面有关60岁老人养老问题的一系列回复,最近也去了一趟社区的保障站,听工作人员说,现在买比原来的4万少交了很多,只需要3万多了,我母亲是1950年9月生人,是否可以买3万多的这种? (网友:天高云淡)
信息反馈
网友您好: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的相关问题已在以前有过相关回复,在这里再次重复: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津政发[2009]22号)第二十条规定:凡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
为使制度平稳过渡,《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按本规定可以领取生活补助费的老年人,2010年1月1日前不满65周岁的,在本年度内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一次性缴足15年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不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具体缴费标准以2008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00元为缴费基数,根据城乡居民自身的经济状况可以按10%至30%的费率自行选择缴费标准,缴费全部纳入个人帐户。也就是说可以在最低9700*10%*15年=14550元至9700*30%*15年=43650元之间任选。
以上规定2009年9月已正式全面启动,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行政村)。
汉沽区劳动和社会会保障局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