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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更正户口年龄”去哪个部门是有效的?我妈妈是60年出生的,但是当时结婚迁户口的时候记录人员把60年写成了62年,导致户口年龄比实际年龄小了两岁,就因为如此,到现在连二代身份证还没换了。我们已经把资料交到派出所,但是这件事情已经办了好几年了,一直说等消息,我要强调的是:我们的任何证明材料都很齐全!请问到底这年龄怎样才能更正过来,哪个部门才是真正有效的?(网友:汉沽人)
[787416] 未知 网友 于2009-09-23 08:00 发表评论: |
关于“咨询更正户口年龄的流程”的回复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提问后,我分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更正年龄有关问题的有关规定,更正户口年龄需要以下程序: 一、因公民个人或外省市公安机关原因造成的户籍登记年龄差错,本人要求更正的,需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申请人提交年龄更正的有效依据。 (一)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情况、本人实际年龄、造成年龄差错的原因、时间以及主要变更依据。 (二)户籍证件。申请人现在持有的居民户口簿,达到法定年龄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本人现在持有的居民身份证。 (三)更正年龄的有效依据。 主要包括原始出生资料或原始户籍资料。 (1)原始出生资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原始记录。 (2)原始户籍资料。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留存的出生登记、迁出迁入登记、移出移入登记、原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以及能反映申请人年龄登记有误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上资料如提交复印件,需由出具地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民警姓名章。 (四)对没有原始出生资料,原始户籍资料不足以证明年龄更正的,还需视情提交本人以及父母、兄弟姐妹档案材料,结婚证或其他可间接证明其真实年龄的证明材料。 档案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承办人签字。 二、因我市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户籍登记年龄差错,由公民口头提出更正要求,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找原始户籍资料。 对因我市公安机关原因造成年龄差错的,公民可向户籍地派出所口头提出更正要求,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其他证明材料与前款相同,户籍地派出所负责查找其原始户籍资料。 三、年龄更正的受理、审批程序和要求。 更正年龄需公民本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值班民警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的,要及时受理,认真核验材科原件,确认无误后,签署“与原件核实无误”,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经办人民警章,转申请人所属社区民警调查。社区民警要认真调查申请人情况,查验人口信息人像资料,确认申请人身份,对申请人单位出据的证明材料要直接联系其单位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对确认情况属实的,填写《更正年龄审批表》,整卷报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局户政科审核。户政科对派出所上报的审批卷要认真复查把关,查阅核实卷内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写出复查报告,经分局分管局长签批后报户政处审批。 您提出的“更正你母亲户口年龄问题”,由于不知你母亲户口所在地和承办的派出所,因此无法具体进行答复。如需要详细了解情况,解决您母亲更正年龄问题,可直接咨询我分局户政科,联系人:王宝祥(电话:25694382),孙士峰(电话:67120910)。 天津市公安局汉沽分局 2009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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