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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
明年1月1日起,全国卫视每天18点至24点之间禁播购物广告。
严禁播出的购物广告内容,具体包括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产品的;介绍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的;介绍帮助人体增高的器械或者内服产品的;介绍植入人体式的或者需专业人士操作的各类医疗器械的;出现人体性器官解剖图解、动画演示画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广告和节目。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电视台从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作为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出时长总量,至此,每天夜间“风靡”各频道的电视购物短片将与观众再见。
在广电总局下发的该《通知》中指出,全国各地方上星卫视及新闻、国际等专业频道和电视购物频道,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同时,各地方台的教育、少儿等专业频道不得播出不宜未成年人收看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值得一提的是,广电总局规定全国各地方上星卫视每天18点至午夜24点之间不得再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同时,各地方卫视之前播出的居家购物广告及电视购物节目也将暂停播出。《通知》中明确规定,如有电视机构违规播放电视购物广告或短片广告,将视为违规并进行处理。此《通知》规定一出,意味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严格遵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此类节目内容的审查把关,此类主持人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另外,《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了严禁播出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内容,而这些广告产品之前都是各地方荧屏的“活跃”对象,其中如丰胸、性保健等产品的广告语都太过刺激人眼球。此类广告更是广电总局严禁播出的内容,具体包括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产品的;介绍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的;介绍帮助人体增高的器械或者内服产品的;介绍植入人体式的或者需专业人士操作的各类医疗器械的;出现人体性器官解剖图解、动画演示画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广告和节目。
同时《通知》中还对播出方提出了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严格审验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电视购物企业资质和条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如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作前3年内无商业欺诈和虚假违法等不良记录等。 孩子,别看! 各卫视做调整
晚间安排娱乐节目 在广电总局颁布加强对电视购物广告管理的通知后,各地方台积极调配相应频道节目和广告内容。天津卫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着手做各方面的调配工作,“明年1月1日开始,在这个时段我们会推出更多优秀的电视剧,或是一些精品栏目。”
湖南卫视和重庆卫视总编室工作人员均称,他们也在对节目安排和广告内容调配做相应的准备工作,会为观众安排精彩电视剧集和节目播出。而浙江卫视和山东卫视总编室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会在明年推出全新的娱乐节目,安排在晚间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