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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南方日报》刊发了甘武进先生的来论《但愿出现更多的“温柔一刀”》,笔者不敢苟同。成都美女交警胡玲在执法过程中连续敬礼13次,最终令违法者接受了处罚,甘先生对胡玲的温柔表现甚欣赏。但我以为,这种所谓“温柔一刀”不宜提倡。我们的社会不需要暴力执法,需要文明执法,但不需“温柔”执法!
执法者的执法应还公众正义和公道,还社会“法治”,而不仅仅是施以“温柔一刀”,让违法者、违纪者深感愧疚而接受处罚。当然,我不认为胡玲的“温柔一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过错,但法律就是法律,自有其严肃性,将温柔“嫁接”到法律中去,实则是“人治”而非“法治”。成都违法者最后“倒在”胡玲的“温柔一刀”之下,别以为他是因为慑于法律的尊严,相反,他可能只是基于“好男不与女斗”而已。
胡玲为执法,向违法者敬礼13次;重庆涉黑官员文强对办案人员叫嚣“别想从我口中获得东西”,执法之难,可想而知。普通违法者易堕“温柔乡”,但态度嚣张、飞扬跋扈的违法者会对“温柔一刀”屈服吗?“温柔一刀”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如果“温柔”地“一刀”就能解决问题,那么我们不妨天天跟违法者开“俾面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