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解读
文化部部长蔡 武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纳入了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日程。
编制背景和过程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明显提高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增强国际竞争力。在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我国文化产业逆势而上,其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凸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今年初,中宣部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成立调研组,着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调研编制工作。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规划》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精神,根据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落实相关任务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对成长性好、示范带动效应强、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重大项目作出安排。
《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二是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四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五是坚持内外并重,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1年末,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提升,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