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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本报对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报道,其中关于“公民在文物认定过程中具有申请权和参与权”的内容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记者10月8日获悉,在该办法正式实施之后,一个世居天津铃铛阁老街的家族正式向天津红桥区文化局递交了一份百余字的申请书。他们请求将其世居六百年的族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据了解,这是《办法》颁布以来,全国第一例公众依《办法》提请建筑文物认定的事件。
据了解,王家大院为燕王赐地所建,位于天津老城西侧,毗邻天津卫三宗宝中的“铃铛阁”。王家祠堂的正式名称是福箴堂,有七进大院,共计99个房间,其四至分别是魏家胡同、二盛号胡同、丁家胡同、芥园道。王家祠堂的外围,便是由众多四合套院组合而成的王家大院。王家祠堂是王家大院的核心部分,大院现在基本格局保存完好,房屋留存80%。
国庆期间,位于红桥区铃铛阁大街5号王家大院(福箴堂)的王氏家族后人王昌申等八人向红桥区文化局递交了一份百余字的《建筑文物认定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他们认为,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其具备建筑文物认定申请的权利,请求将其世居六百年的族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在新近公布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决定予以答复。”《办法》还规定,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对有关申请进行审查后,经法定认定程序作出书面决定并答复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对文物认定和定级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记者苏莉鹏)
津城开启文遗保护里程碑天津的文物保护专家认为,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现已成为国际上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势所趋。文化遗产作为国家财产,属于全体人民共有。更多的公众来参与保护,才是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根本基础。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召集人穆森认为:“这次在天津由王氏族人提请的文物建筑认定申请,无疑是全国范围内首例依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行事的文物保护事件,是正式开启公众依法保护、合法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里程碑。天津人热爱自己的家乡,现在他们正在把这种热爱转化为行动。天津是我国目前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开展较好的地区,除了一直活跃在一线的众多志愿者外。正在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到保护家乡文化遗产的洪流中来。这第一例文物建筑认定申请出现在天津,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据了解,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正在积极整理多年来的调查结果,很快他们还将陆续发出将老天津耳熟能详的宁家大院、信义里等历史建筑认定为文物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