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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塘沽区医保局在全区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服务周活动,集中在全区12个劳动保障服务中心、76个居委会,以发放宣传材料、网站访问等多种形式宣传医保政策,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天津市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建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项制度打破城乡居民身份界限,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并将全部未就业、灵活就业而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纳入其中,在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待遇享受实行统一制度,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的一体化,城乡居民可以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2010年1月1日在本市开始实施,登记缴费工作从2009年9月起实施。
目前,此项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在塘沽区全面展开。凡是塘沽区农业户籍居民、所有学生儿童(包括外地在塘就学的儿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的老年居民以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未就业、灵活就业并且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校的学生儿童应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参保,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到所属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记者张檬通讯员宝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