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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汉沽区人口计生委将今年的517920元特别扶助金分发放到计划生育家庭中,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抚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对象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申领对象要符合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条件。发放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由政府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6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今年是这一制度施行的第二年。本年度汉沽区城区部分共有243人享受了这一政策,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107人,扶助金为256800元;独生子女意外伤残136人,累计发放扶助金517920元。(通讯员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