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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向刘刚及其家长宣布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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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撞人致死
主动赔偿不予起诉
高三学生下晚自习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因闯逆行道与同骑电动车顺行的被害人相撞,致其抢救无效死亡。其间,男孩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25万,取得对方谅解。应被害人家属的要求,同时考虑男孩年龄以及即将高考的特殊情况,本市河北区检察院于昨天对肇事男孩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针对电动车肇事案件多发的实际,办案检察官首度向交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呼吁对电动车驾驶员统一“发本儿”培训和年检。
今年3月2日晚上7:30左右,上完晚自习的高三学生刘刚骑电动自行车从河东方向逆行走快速路回家。当行至满江道兵营桥附近时,与迎面驶来的被害人李芳所骑电动自行车相撞,两人均受伤倒地。在随后赶到的交警和120的帮助下,二人被送往武警医院救治。3天后,被害人李芳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刘刚负事故全部责任,李芳不负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刘刚移送至河北区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科。其间,刘刚的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25万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被害人家属主动请求司法机关对刘刚从轻处罚。
在研究案情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刘刚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属于过失犯罪。考虑到刘刚肇事时刚满18周岁,且即将参加高考,又有被害人家属对其从轻处罚的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不予起诉,并于昨天正式将这一处理结果通知了刘刚及其家长。
为遏制此类事故高发态势,河北区检察院以书面形式向交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呼吁建立和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年检制度。检察官在建议中称,电动车在速度上与轻骑、摩托车相当,后者对驾驶员有严格的考核发证以及年检、安全培训制度,但对电动车驾驶员在这方面却是空白。检察机关呼吁交管部门加大对电动车驾驶员的考核培训,可以考虑引入“驾照”制度。(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观点
电动车应立法管理
电动车在给群众交通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从这个角度讲,检察机关的建议是正确的,而且是及时的。电动自行车有动力,而且行驶速度也很快,符合机动车的构成条件,应当依据对机动车的规定进行管理,包括驾驶人员的资质、培训、检验等。此外,为确保发生事故时损失降到最低,建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应当缴纳第三者责任险。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交通事故律师网首席律师胡明春
声音
围绕检察机关“开电动车要考本儿”的检察建议,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网友、市民以及专家,他们均就这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操作难度有点大
为开电动车,让数百万人都去考“本儿”,这事儿操作起来难度确实有点大。
提高市场准入标准
电动车肇事,绝大部分都是车速过快。有关行政单位应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以及售后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存在隐患的电动车进入市场。为确保安全,厂家应该在车辆出厂前对车速进行必要的限定。
安全教育更关键
绝大部分市民和网友认为对电动车驾驶人应该以教育为主,考不考“本儿”没有太大必要。交管部门可以定期对电动车驾车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驾车人所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也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骑车人的安全教育,尤其是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开辟电动车专道
电动自行车肇事,除了车速过快,再有就是胡乱串道。如果有可能,有关部门能够为电动车开辟一条“专道”,相信此举也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记者宫伟通讯员元冰凌)
像国外一样,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

电动车成了怪胎,没有人愿意去管,应该按照机动车管理办法管理超标的电动车,将其纳入机动车—电动摩托或轻骑,一般电动助力纳入自行车,对于其重量、速度和制动有严格的规定,建立国家标准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