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一些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可谓“花样百出”,自恃对车辆驾轻就熟、技术高超,或者贪图方便省事,不仅影响正常道路通行,更威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此,本期刊登以下作品。
拍客一:刘学强137××××6579
画外音:“流动厨房”
时间:11月10日15时41分
地点:南开区盈江路
违法: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
处罚:罚款100元
交警点评:无牌电动三轮车上路本已交通违法,还用铁管作连接拖着改装“厨房”,如遇三轮机动车急刹车,会使牵引“厨房”因惯性失去控制,暗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