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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记者24日获悉,天津市电信企业及相关部门将遵照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天津市各电信企业将至少向固定电话及“小灵通”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上述资费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现行标准资费是指本市2001年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时确定的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现行本市确定的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基本月租费、本地网通话费的标准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