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开展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级治安部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自行车违法犯罪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物回收购站点的日常检查力度,有效打击和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治安部门共检查各类收购站点1500余家,配合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和非法收购废品站点62家,对不符合规定和存在治安隐患的375家物回站点责令限期整改。查处盗销自行车案件6起,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3人,收缴自行车325辆。
10月29日凌晨4时许,东丽分局根据线索,将到某废品收购站低价出售自行车的张某、彭某抓获,并当场收缴被盗自行车22辆。经审理,张、彭二人供认了于2009年7月至今,先后窜至东丽区驯海路、丰年村、新立村等地以砸锁等手段,盗窃自行车80余辆、电动自行车20余辆,同时先后窜至东丽区张贵庄、驯海路等地入室盗窃作案30余起,盗得手机、现金等物品,折合人民币价值8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现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5日17时许,西青分局西营门派出所民警在对西营门街杨柳青农场一废旧物回点进行检查时,抓获一名涉嫌收购二手自行车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并在其物回点内查获无主电动自行车2辆、自行车2辆和一些旧车配件。
11月11日,武清分局东马圈派出所民警在东马圈镇104国道旁一废品收购点内抓获一名盗窃自行车的违法嫌疑人苏某,收缴自行车四辆,现苏某已被行政拘留。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治安部门将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结合治安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有力的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此,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涉及盗窃自行车销赃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通讯员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