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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报接到上海读者刘先生寄来的一封反映信,反映他在办理“天房发展”原始股的确权、划转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信中称:2008年5月8日,我来到天津证券登记公司,要求将我持有的“天房发展”早期股票进行确权,并划转到我的账户上。当时接待人员告诉我,按规定这些股票3个月后才能转到我的账户上。当时我很不理解,问为什么需要那么长时间,那位女士只强调这是该公司的规定。苦苦等了3个月后,我查询发现这些股票仍未到账,便急电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咨询,接电话的女士还算客气:“对不起,因你所在的这批人中有两人手续不全,让上海给退回来了,现在我们正在重办,请再等等吧。”就这样一直等到11月6日,我的8220股股票才入账。可当时我又发现了新问题:每10股0.5元的分红派息当时并未入账,另外转入股票的当日该股票恰好是历年来的最低价。我想知道划转时间为什么那么长?在此期间有关部门是如何操作的?我怀疑这里面有“黑幕”,在这半年时间内我的股票是不是早已被套现并用于投机赚钱,然后期限到后再以低价购回补上?希望贵报予以调查。
接到读者反映,记者及时就相关问题与天津证券登记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很快作出了书面回复:“天房发展”股票上市后,所有未办理确权手续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被托管在“天津房地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法人账户中,该账户由上海证券登记公司监管。“天房发展”于2001年曾集中办理过股票上市确权手续,所有股东名册均在上海证券登记公司留存。2001年9月10日股票上市后,上市公司委托我公司代办补登记手续,根据上海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协助上市公司定期报送补登记股东名册,随后的划转手续由上海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具体到账时间我公司无法掌控。另外,所有确权登记资料的核实、报送流程均为人工操作,所以只能分批处理。前几年我公司每月一次向上海证券登记公司报送相关名册,目前随着客户人数的减少,调整为每3个月至半年报送一次。今后根据实际情况,我公司还将延长报送时间。
关于反映信中提到的股票派息问题,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说:该股民2008年5月8日在办理确权手续的同时已领取了截至当天为止的全部现金红利,其所指的5月30日的分红派息当时尚未发布公告,我公司只能在收到上市公司红利款后依据公告发布的发放日期为股民办理取息事宜。至于缘何股价最低的问题,公司认为纯属巧合。
就读者刘先生提出的“黑幕”问题,天津证券登记公司负责人解释说:“我们只负责确权登记和报送,作为托管账户,天房公司指定账户下的股票被禁止交易。而且,每个账户是和身份证号码相对应的,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开一个上海账户和深圳账户。所以,无论是我们公司,还是天房公司,都不具备‘在半年的划转期内借股东之名开设账户并投机牟利’的条件。”
“我的股票有没有被利用时间差划转到其他账户的可能呢?”对刘先生上述疑问,天津证券登记公司负责人建议他可就近前往上海证券登记公司查询其股票划转过程的相应记录。刘先生表示,近期他将前往上海证券登记公司进行相关查询。 本报记者陈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