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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历经两年的“民告官”案件,仅用18个工作日案结事了。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佑海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行政上诉案,成功促成当事人和解。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办案是第一要务”,并要求疑难复杂案件法院院长要亲自审理,但在目前的司法实务中,院长亲自开庭的比例并不高。为此,天津法院系统力推“院长开庭”。孙佑海认为,与其在上访问题突出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时才去“救火”,不如以强化院长办案为突破口,促进提高审判质效,再辅之以其他措施,减少涉诉信访问题。
不少年轻法官表示,法院院长一般是从德高望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中提升起来的,院长如能带头办案,通过开“示范庭”,在业务上进行传帮带,有助于培养年轻法官,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院长带头审大案、办难案,还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合议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孙佑海一年内审结案件15起,全部公开审理,无一起引发上访。不仅如此,在孙佑海亲自开庭审理3起刑事诉讼案件中,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东出庭公诉,获得社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