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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20,四起案件在和平区法院同时公开审理,其中一起以恋爱为名诈骗钱财的刑事案件吸引了众多旁听人员。
据指控,自2008年2月至今年5月间,家住本市河东区的无业男青年王某以恋爱为名先后与6名女子交往。其间,王某以筹资经营服装店、帮助女友联系毕业分配需运作费、本人生病、公司资金周转不开、需使用银行卡倒账等借口,诈骗6名被害人钱财共计39万余元。后经被害人报案,王某于今年5月12日20时许被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被害人李某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席了庭审。李某某对检察机关关于王某诈骗金额的指控提出异议,认为王某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达29万余元,而非12.8万元。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某表示认罪。据王某交代,他与6名被害人交往并非真心,而是为了金钱。他是通过网络聊天与6名被害人相识的,当时王某声称自己是物流公司总经理,让对方认为自己有经济实力。骗到钱后,王某用其中的11万元买了汽车,其余20多万元全部挥霍。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记者孙启明实习生戚春颖通讯员吉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