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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根本上解决高层居民用户吃水难问题,天津市积极启动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增建景观式供水设施,结合实施多项举措,使水质得到显著改善。今年已经改造400处高层供水设施,使广大市民受益。
据介绍,由于供水压力客观条件的限制,建筑物高度超过六层的,需要通过二次供水设施加压。由于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不同,高层建筑物的所有人不同,“产权人管理”的机制使一些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责任主体不清,互相推诿,影响了二次供水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使用。
按照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区分是:一、新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在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将产权移交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二、原有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于产权情况和二次供水设施状况比较复杂,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产权移交和管理办法。三、其他非住宅高层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仍然由产权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产权人无力管理和进行维护的,也可以委托供水企业进行管理。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保证水质、水压合格。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进行抢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委托市供水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相关用户公布。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清洗消毒,并委托市供水管理部门指定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设施检修或者清洗消毒需要停水的,管理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用户。
按照有关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和天津市规定标准、发生故障不及时维修、不采取防污染措施和不按照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将进行行政处罚,即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姜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