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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8日),读者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道上禁止机动车停靠的交通标志牌被人转动90度,扭向人行道一侧。不远处一些交通标志牌也遭损毁。
记者在月牙河道上看到,500米路段内竖着四五块交通标志牌,都不同程度受损,不是牌面卷曲就是朝向改变。靖江路与月牙河道交口处禁停标志牌被扭向人行道方向,机动车驾驶员很难看到指示内容,标志牌形同虚设。
记者看到,就在一块禁停标志牌下停着4辆公交车,标志牌一边卷起。
据一位司机介绍,一些“个子较高”的车辆停靠在路边容易被交通标志牌剐到,因此有人将交通标志牌一边用钳子卷起,有人则干脆让标志牌90度转身朝向人行道一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