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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天津市河北区民权门锦江里小区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河北区政府部门正式回复本报,称对群众举报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扰民的公鸡已被宰杀,可更多的居民却在同一时间反馈称“已拆除”的违章建筑依然完整无损地立在现场,而“已自行宰杀”的扰民公鸡仍在笼子里活蹦乱跳。
日前,本报接到多名锦江里居民来信反映,该小区10号楼34门一楼居民擅改房屋结构,在窗前搭建小屋。此举不仅使该楼承重墙遭到破坏,而且影响了35门居民的正常出入。另外,该户居民还在楼间空地搭建鸡笼,豢养的大公鸡打鸣声影响当地居民休息。当地居民为此多次向居委会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12月3日,记者将读者反映向河北区政府热线办公室进行了通报,希望他们尽快调查处理。昨日下午3时30分,河北区政府热线办公室正式函复本报称:接到关于河北区居民反映锦江里10号楼34门一楼居民私搭乱盖、养鸡扰民问题的交办件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河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赴现场调查处理。目前该处违章建筑已拆除,饲养的家禽已自行宰杀。
记者随即核实情况。3户居民都“十分惊讶”地表示:复函中的内容纯属子虚乌有,违章建筑仍完好无损地立在当场,而大公鸡还在鸡笼里活蹦乱跳!“不执法就已经令我们无法接受了,现在还来一个假执法,这是糊弄谁呢?”退休在家的李大爷更是气愤。
记者再度致电河北区政府热线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复函“是根据区综合执法局上报的情况做出的”,他们会立即进行调查。
记者于下午5时许赶到现场,看到两位居民正在34门楼栋前给已宰杀的公鸡褪毛。当地居民介绍,大约半小时前,两名着装执法人员找到了一楼居民,随后该居民就委托邻居宰杀公鸡。随后,数名综合执法人员分乘两辆执法车匆忙来到现场,走在前面的一名执法人员边走边指着违章建筑说:“这个也留不住了,得马上拆!”但记者离开现场时,违章建筑仍未拆除。
至此,“误会”如何产生的不言自明。好在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如果本报不将核实的情况进一步和区政府沟通,事情又当如何?“已然拆除”的违章建筑是否会长久地存在下去?而这样“先动嘴皮子”或者“只动嘴皮子”的执法又如何真正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