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由韩正市长签署市政府第23号令公布,将于明年1月15日起施行。
《规定》全文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