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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初步统计,今年1至11月国产汽车产销双超1200万辆,预计全年将突破1300万辆,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最大新车消费市场。但是,种种数据显示,汽车消费方面的权益保护力度远远没有跟上中国汽车发展的速度。
今年12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连续发布6个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公告,但是召回汽车总数不到3万辆,加上今年前11个月全国汽车召回数量仅为130万辆左右,尚不及去年美国汽车召回总量的十五分之一。缺乏强制召回机制,国内汽车召回成了汽车企业的一场秀。
事件
六个批次密集召回
汽车缺陷再引关注
进入12月,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瑞典沃尔沃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雷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等6家公司先后对各自生产的部分车辆进行了召回,涉及数量共计2.5万余辆。如此密集的召回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汽车缺陷产品以及召回制度的关注。
据分析,2009年所发生的汽车召回事件中,大多是由于汽车设计以及零部件质量存在一定问题,导致问题的原因有三点:一是生产管理漏洞,二是供应商零件质量缺陷,三是厂商设计不合理。大多数企业通过经销商或者服务部门,以信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通常采取免费检测、免费检修、免费更换的措施。
质疑
汽车召回数量过低
处理措施“打折扣”
然而问题并不乐观。据了解,去年八成汽车召回是由于政府职能部门介入缺陷调查而促成的。表面上主动召回的背后,也有一些企业是在监管部门的调查下被迫“主动召回”。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召回的处理措施执行上也打了折扣,通常表现为不能按照要求通知车主造成召回率过低,或者处理时从免费更换变成免费检测。
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截至2009年年底,总计召回缺陷汽车300余万辆。但是,这个数字跟中国目前身为汽车产销大国、年产量突破1300万辆的水平不相匹配。据介绍,早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美国、日本和欧洲各国就实行了汽车召回制度,其立法机构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授权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缺陷汽车进行管理。在汽车发达国家,涉及汽车安全的汽车召回频次和数量更是惊人。有数据显示,2008年,美国实施召回778次,涉及车辆2220万辆。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企业在召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还有不能按期提交召回情况报告、不能按照要求通知车主造成召回率过低、一些4S店要求车主自费修车、召回公告为免费更换实际变成免费检测等。
市消协
汽车投诉不断增多
市场期待强制召回
本市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属于部门法规,由于没有相关配套法规,对于企业没有强制效力,因此汽车召回还局限在管理部门建议、汽车企业自愿召回的范围内。
随着汽车投诉案件的增多和消费者投诉解决难度的增大,自愿召回已经不能解决汽车市场快速发展造成的问题。很多由于设计原因造成涉及安全的汽车缺陷产品应该实行政府主导的强制召回。
曾经被消费者寄予厚望的汽车产品“三包”从2002年提出至今仍然没有出台,这也是制约召回制度实施的最大障碍。目前,由相关部门起草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最早也要等明年才有可能实施。
本市汽车申诉举报案件
连续两年呈两位数增长
据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本市汽车申诉和举报案件连续两年呈两位数增长。去年本市12315全年累计受理关于汽车消费纠纷的咨询、申(投)诉和举报1772件,占年受理总量的1.36%,与2007年和2006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7.39%、26.84%。
其中,汽车消费争议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维修服务及合同违约等方面。由于汽车的“三包”规定及相关的质量担保制度等尚未出台,调解缺少可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汽车质量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高、标准不一,加之司法实践对汽车消费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畴认识不一,致使消费维权成本过高、维权难度很大。(记者刘连松柴波见习记者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