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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3日)记者从财政局获悉,2009年以来,天津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截至目前已发放拉动消费财政补贴1.06亿元。
据了解,今年市财政部门实施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降低房地产交易税费以及取消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等政策,1至10月份共计为企业和居民减税减费89.3亿元,预计全年减税减费120亿元。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中,财政部门及时发放财政补贴1.06亿元,其中补贴家电下乡产品79247台(件),补贴金额2058.7万元;补贴汽车下乡产品10767辆,补贴金额3617.6万元;补贴家电以旧换新金额4900万元。(记者李鸽通讯员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