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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在刚刚结束的全市供热燃煤锅炉执法检查中,13台燃煤锅炉因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受罚。2009年前11个月,本市二氧化硫浓度均值较去年同期下降7.3%,达到“十一五”以来最好水平,预计今年二氧化硫浓度能够达到年均值二级标准,减排效果初步显现。
据了解,二氧化硫减排是本市创建生态城市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本市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削减1%。为减少供暖期间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市环保局和供热办联合进行了环保大检查,对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的40余座供热燃煤锅炉房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煤堆和灰堆落实防尘措施和烟尘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通过燃煤设备改造等治理,本市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逐步下降。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本市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26.5万吨的基础上削减9.4%。2009年上半年,环保部核定本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下降1.71%。
本市今后将在采暖期内对燃煤锅炉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如发现未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或者排放二氧化硫和尘超过核定排放量未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置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孔令彬通讯员闫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