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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天津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市教委1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紧急通知》,严格指出:各区县征订的教材必须是进入《天津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的教材,不得私自征订目录以外的教材。
《通知》还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教材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向学生免费提供,各单位均不得向学生额外收取教材费用。同时,任何单位在教材征订过程中不得搞硬性搭配,强行向学生推销某种教辅资料,除市教材办印发的《天津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外,其他部门均不得擅自以各种名义向区县和学校发放教材或教辅材料征订单,要求学校征订教材或教辅材料。如确需使用教辅材料,一定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费购买,学校不得强迫学生订购,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是由正规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否则,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市教委还要求,要切实提高对规范教学用书征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本区县负责教材管理的科室,并切实指导好本区县所属中小学的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各区县要随时掌握所属学校的教材征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记者李晶)